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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5套房产在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5套房产在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

  • 分类:招标公告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22-08-10
  • 访问量:0

【概要描述】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大渡口区5套房产在重庆联交所挂牌公开转让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5套房产在重庆联交所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

【概要描述】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大渡口区5套房产在重庆联交所挂牌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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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大渡口区5套房产在重庆联交所挂牌公开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基本情况:

标的序号

项目名称

标的坐落

标的所有者

楼盘名称

楼层

房屋建面(㎡)

转让底价(万元)

交易保证金(万元)

1

重庆市大渡口区文体路89号1幢16-8

大渡口区文体路89号1幢16-8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顺祥壹街区

共27层,位于第16层

72.69

75.6

15

2

重庆市大渡口区新街道新山村8-81号

大渡口区新街道新山村8-81号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钢花小区

共11层,位于第10层

96.03

67.22

13

3

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812号3幢5-6

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812号3幢5-6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瑞城3期

共29层,位于第5层

109.27

118.01

24

4

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812号3幢5-8

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812号3幢5-8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瑞城3期

共29层,位于第5层

87.68

103.46

21

5

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812号3幢5-3

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812号3幢5-3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瑞城3期

共29层,位于第5层

135.78

149.36

30

 

二、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http://www.cquae.com/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对应的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四、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六、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七、房产交易及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八、标的移交前(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燃气、罚金、滞纳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九、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十、本次房产移交时限:过户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

十一、项目的备查资料:产权证、资产评估报告。

十二、业务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883162874。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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