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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2005—2006年度
重钢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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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各单位:
2005年以来,公司各单位和广大职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发展重钢为第一要务,以市场为导向,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节约年”、“执行年”活动,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促进非钢产业发展,推行精细化管理,钢产量突破300万吨,取得了降本扭亏增效攻坚战的胜利,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的要求,为构建和谐重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两年来,集团公司涌现出一大批业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总结成绩,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职工在发展生产,环保搬迁,振兴重钢的伟大实践中,再立新功,集团公司决定在2007年“五一”劳动节前后召开2005—2006年度重钢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表彰大会。 现将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名额
1、劳动模范10名、先进生产(工作)者50名。60名人员的总体结构原则是:生产操作工人不低于50%,科技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不超过20%,科级管理人员不超过20%,厂处领导人员不超过10%。
2、先进集体 45个
⑴先进单位10个 (子公司5个、子公司下属厂处单位和集团公司机关及直属单位5个);
⑵先进车间15个;
⑶先进科班组20个。
二、推荐评选范围、条件
凡在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工作满两年(2005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岗职工及集团所属各单位、车间、班组均属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获得者必须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政治思想素质好,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重钢,爱岗敬业,做出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改善和提高技术经济指标,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中做出显著成绩;
2、在节能降耗,降本扭亏,发展循环经济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3、在研究、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发新产品,完成技术改造工程任务,推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4、在搞好结构调整,推行精细化管理,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5、在积极拓展和占领外部市场,搞好产品营销服务,促进货款回笼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6、在加快非钢产业发展,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7、在“提高执行力,降本创效益”、“‘夺损失、促生产、保目标’百日立功竞赛”等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
8、在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维护职工队伍稳定,构建和谐企业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9、在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凡连续两年发生职工因工死亡、工艺、设备、质量等重大事故的单位,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理的,取消该单位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评先资格。
三、推荐评选办法
1、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集团公司将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单位(见附表),各单位只推荐科级及其以下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厂处领导干部的先进生产(工作)者,由集团工会、党委组织部(人事处)提出推荐名单,征求集团公司纪委及所在单位党组织和职代会意见,报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审定。
2、劳动模范的评选。在评选出来的60名先进生产(工作)者中产生10名劳动模范。集团公司工会将各单位推荐出来的60名先进生产(工作)者,通过《重钢报》予以公布,并组织公司职工代表进行投票,从中评选出 10名劳动模范,报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审定。
3、先进集体的评选。
⑴先进单位的评选。采取按子公司、子公司下属厂矿、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含集团公司机关,下同。集团公司机关的推荐由机关党工委和机关工会负责)分别进行控制推荐。具体办法为:对子公司系统分配5个名额,由集团公司工会牵头,汇同主要职能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得分高低排出名次,提出5个推荐单位名单;对子公司下属厂矿、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分配5个名额,由股份公司推荐2个单位,由矿业公司、产业公司、集团公司直属单位各推荐1个名额,报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审定。
⑵先进车间、科班组的评选。由集团公司将名额分配到各单位进行推荐(原则上在2005—2006年度获集团公司各类表彰的先进集体中产生,2005——2006年度已获得过高于集团公司级奖励的车间、班组不再参加此次评选),报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审定。
四、表彰奖励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奖励标准见下表

表彰大会所需的奖励费用、会务开支、奖励疗休费用由集团公司财务处统一负责解决。
五、要求
1、各单位见通知后,要认真研究和及时布置,按照公司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2、在推荐评选中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一线,先进生产(工作)者推荐名额2名以上的单位要按总体结构原则的要求推荐;推荐名额为1名的单位,生产操作人员与管理技术人员各申报1人备选(注明优先人选)。
3、要充分发扬民主,推进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经所在单位职代会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实行公平、公开、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以确保评选质量。
4、各单位在3月21日以前,将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登记表2份及2000—3000字的书面事迹材料一份;先进生产(工作)者另附180字以内的主要先进事迹简介书面材料一份(见附件5,《重钢报》刊登、评选用),所有材料均附盘,报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办公室,逾期不报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办公室解释。
联系电话:68844489、68844507。
中共重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二○○七年三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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