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心资助”特困职工
子女上大学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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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关心职工生活,维护职工利益,切实保障特困职工子女圆大学梦,集团工会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爱心资助” 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资助范围
凡重钢在册职工子女参加2006年6月7-9日全国统一考试并被教育部确认的高等院校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本次资助范围。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2、因病、因伤、自然灾害和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生活特别困难,不能保证子女顺利入学的。
三、调查统计程序
1、由困难职工本人如实填写《重钢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调查统计表》,并附入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2、由各单位工会负责收集统计表,并按表中要求严格把关,加盖公章后于7月26日前报送集团工会生活女工部。
四、活动层次
本次“爱心资助” 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活动,分集团工
会和各子公司工会两个层次进行。集团工会收到各单位上报的统计表后,将根据各单位的统计情况确定集团公司资助对象,给予一次性资助。对未纳入集团公司的资助对象,由各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五、活动要求
1、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开展“爱心资助”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活动提高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教兴渝、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的高度来认识。要加强对开展此项活动的领导,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活动的开展。
2、各单位工会要根据统计情况,制定开展“爱心资助”活动实施方案。切实把解决符合资助条件的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问题落到实处,确保不让一个考上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因缴不起学费而辍学。
3、“爱心资助” 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工会写出书面小结,认真填写“附表二”,并请将小结及情况统计表于8月15日前报集团工会生活女工部。
4、不详之处,请及时与生活女工部联系,联系电话:68842517 。
重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二○○六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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