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提铁收钛及节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提铁收钛及节能改造工程;
(2)建设单位名称: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
(3)建设项目性质:技改;
(4)项目建设地点:西昌市太和镇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现有选矿厂内;
(5)总投资:27335.19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高压辊磨厂房1座、超细碎筛分厂房1座、G1#转运站1座。在维持现有产品方案不变的前提下,取消原选矿厂选铁系统的“高压辊磨—一段磨矿”工艺,新建高压辊磨和筛分系统,降低破磨能耗;并增设“铁精矿细磨—选别”工序,提高铁精矿品位。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全文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提铁收钛及节能改造工程环评二次征求意见稿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建设单位名称:重钢西昌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昌市太和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84363152
邮箱:121756761@qq.com
评价机构名称:四川银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中段99号巴比伦空中花园
联系人:宋工
联系电话:083-32403227
邮箱:287756792@qq.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厂界5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及居民。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